王浩公——全国优秀律师
发表时间: 2023-06-19来源:和谐中国网(和谐网)

全国优秀律师——王浩公

王浩公,男,陕西合阳人,1969年出生,大学文化,毕业于西北大学法律系本科班。民建会员,民建陕西省直工委律师支部副主委。现任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主任。是陕西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省人大法工委委员;西安市十六、十七届人大代表、西安市人大法制委委员。

兼任的其他社会职务还有:陕西省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陕西省政法委法律专家;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陕西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宣传与联络工委主任、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法学会法律风险预防与化解研究会会长等。

先后担任陕西省政府,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政府,陕西省国资委、审计厅,西安市公安局、财政局、工信局、投资合作委等30多个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还先后担任陕西法士特、陕煤化等30多家大型国有企业以及“和谐中国网”等机构法律顾问。

从2008年创办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以来,先后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优秀律师”、“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以及陕西省授予的“全省政法系统先进英模”、“执法为民英模”、“三秦十佳律师”等省级以上荣誉13项。

王浩公同志的主要事迹: 

(1)做政治上坚定可靠的同盟者

作为一个民主党派人士,王浩公总是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主动做政治上坚定可靠的同盟者。

——真诚支持、全力保障律所党支部建设和开展工作,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旗帜鲜明地反对所谓“律师职业自由”的论调,对所内律师要求最多的是“听习主席的话跟党走”,始终保证律所法律服务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主动响应党中央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虽然上级对民办机构没有扶贫的任务要求,但王浩公把扶贫工作看作一项社会担当、政治任务。支持律所党支部共同带领全所把扶贫工作抓细做实。律所党支部在蓝田县开展“脱贫攻坚,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制定“法律援助+物质帮扶+心理疏导”的帮扶方案,由10名党员律师结对蓝田县蓝桥镇10名青少年,进行“一对一”长期帮扶,还参与蓝桥镇“四无”社区创建活动。

(2)把社会责任感落实到行动上

浩公律所是一个个人所。但多年来,王浩公从未把追求经济收益作为律所工作目标,而是以极大的热情投入法治公益活动。

——2014年王浩公发起了“丝绸之路法治文化公益行”活动,在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律协的支持下,连续用两个多月的时间,他带领法律公益团队开车沿丝绸之路北线和南线,在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5省区义务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用车轮和足迹表达对法律的热忱,以声音和行动播撒法治文化的种子。

——身体力行组织实施了脱贫攻坚法治服务专项帮扶行动、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等多项大型法治公益活动并得到社会强烈反响。

——坚持数十年如一日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宣传法治。常年作为陕西电视台“今日点击”的特邀评论员、陕西广播电台“说法时间”节目嘉宾和作为法律顾问与陕西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进行讲法合作,通过电台广播生动形象的讲述案例及法律知识,现场连线法律点评。

多次到中央电视台,上海东方卫视进行法治点评、每年数十次接受新华社邀请,对重大立法问题及社会热点新闻进行第一时间法律点评,常年为本地媒体《西部法制报》、《华商报》的社会热点新闻进行法律点评。如央视女记者在山西被抓、“劳动者高温保护”专项法律问题、陕西“野生动物园老虎吃人”事件、药家鑫故意杀人案、王双娃重大交通肇事案等。

——结合每天的热点新闻,就各种群众关心的社会问题发表文章进行法律点评,坚持“浩公讲法”每日原创,从2016年至今已发表数千篇。

——每天都会接到几个法律咨询的陌生电话,无论是谁他都会耐心告诉他们法律的实体规定和程序的具体操作办法,引导他们依法解决矛盾纠纷。有人说律师的时间很宝贵,免费咨询难以让人理解,但是他觉得积极开展义务法治宣传,为群众解忧答疑,宣传法律就是在撒播法治的种子。

——疫情期间,王浩公每天关注新闻,活跃在社交平台。每日通过微博、公众号、美篇等方式与大家进行交流,进行正向法治引导。先后发表《疫情防控期间“寻衅滋事”的若干种打方式》多篇群众关心的话题文章;积极接受陕西电视台及西安电视台采访,就疫情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通过自己的发声凝聚法治化抗疫力量。

(3)让法治专业素养能力发挥更大作用

多年来,王浩公作为陕西省律师业界著名的业务带头人,承办了为数众多的重大案件,都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法治效果。这些案例涉及土地使用权争议、民间借贷、房地产和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因而被称为“高精尖全能型律师”。

——通过对一些案件的办理,不仅为大型国有企业挽回数亿元经济损失,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而且解开了企业面临的“结”,帮助企业迈过了“坎”,推动企业走上良性发展的路子。

——他多次为农民工、环卫工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公益服务,伸张社会公平正义,进行法律援助。如渭南农民工王亮人身损害案、床飞被高压电击伤致残案、某电动自行车电池爆炸烧伤侵权案等,这些案件被中央及陕西省各大媒体报道,社会反响强烈,提高了律师的社会形象。他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中,还有身体被烧伤百分之四十七的小孩子,有掉下山崖瘫痪卧床的放羊娃,有因医疗事故造成肾衰竭的重病人,还有年老多病、孤苦伶仃的可怜人等等。

——主动给党政机关依法行政献计献策、支招解题。原铁道部相关规定侵犯了公众的合法权益,他经过通宵达旦研究,向原铁道部发函,指出这些规定的违法之处,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个别的儿童奶粉中汞含量超标,经过研究,他致函原卫生部,提出相应法律建议;农夫山泉水质事件,大家一度恐慌,瓶装水不如自来水,他购买了所有的瓶装水,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终于发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存在法律漏洞,于是致函原国家质检总局。

——不畏艰难,通过公益诉讼维护公众利益。2010年起诉重庆胖妈烂火锅西安店的“地沟油”公益诉讼,让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了地沟油的巨大危害,提高了公众的法律维权意识,配合了相关行政机关食品安全执法。

——受聘为“法治陕西大讲堂”宣讲团成员,在工作之余相继开展了多场普法讲座。民法典颁布以后,他又倾尽全力进行专项宣传,他总能根据受众需求,精心准备课程,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题法制知识培训,现场资讯解答法律法规;自2021年以来,他已经就民法典做专题讲座超过几十场。

(4)把高度的负责精神体现在履职中

王浩公担任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五年多来,每年都用大量的时间开展调研,了解民情民意,每年向省市两级人大会议分别提出的代表建议都超过50件以上,累计提出的代表建议总数超过300件,代表建议涉及秦岭生态保护、污水治理、公共场所禁烟、物业监管等一系列民生问题,直接推动解决群众关心期盼的疑难杂症”200多个。连续被评为人大代表履职先进个人。

——他主动钻研有关人大代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具体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省、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政治教育和专题培训,为切实履行人大代表职责打好坚实基础。担任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期间,他平均每周至少一半时间都和其他人大代表一起奔波,参与立法工作,开展视察检查,到法检两院评议案件,深入基层,调研企业生产经营,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食品安全等诸多方面,积极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

——长期关注民生热点,为推动解决西安市雾霾严重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王浩公提出《关于立法治理雾霾的议案》,并联名11位人大代表提出《西安市雾霾防治条例(草案)》。

——他提出的代表建议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诸如加强电瓶车管理、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帮扶小微企业发展、推广新能源汽车、公共场所禁烟、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以创新推动节能减排、加强物业公司监管、判后答疑制度修改、羁押非必要性审查制度、法院执行难、规范共享单车停放、树立“绿色司法”新理念、政府出台政策引进人才等。多个建议被评选为优秀代表建议。

——2020年疫情隔离期间,他每日研究防疫法条,在参加市人大开紧急常委会时,提出关于建立特别调查制的建议,在已有上位法《宪法》依据的情况下,及时制定《特别调查法》以及相应法规,完善特别调查的启动、实施、决议等相关程序。

——担任陕西省监察委特约监察员,带着脱贫攻坚中的具体问题,赴咸阳、安康两市开展专项调研,并向省监委专题报告调研成果。

——担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项座谈会,汇报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向张军检察长赠送了“不忘初心,检察为民”书法作品。

法治社会,总会让有法治梦想的人得到回馈。2021年10月,在陕西省委政法委举办的老政法人讲优良传统报告会上,王浩公作了《坚持心中的法治梦》专题报告。他说:“一切都为了法治梦,让公众看到法律的魅力,从而信仰法律,最终维护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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