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下城区潮鸣街道一对夫妻为离婚财产分配及女儿抚养,先后打了7场官司,最终在“和事老”调解下握手言和。当事人说,以前双方总是法庭上见,互相较劲。而“和事老”‘和事’,讲话既亲近又有原则,我们都有个台阶下。(3月21日新华每日电讯)
这个“和事老”,就是杭州下城区的民间社团组织叫“和事老”协会。下城区71个社区均建有协会,现已有“和事老”933名。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的独创,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被群众誉为消弭人民内部矛盾的“金钥匙”。而‘和事老’作为一种颇具弹性的调解力量,对人民调解制度又是一个重要补充,在具体的纠纷调解中十分便捷有效。 “和事老”调解机制与传统的人民调解制度相比,更具有鲜明的“草根性”,工作方式更加灵活、更贴近百姓。产生于社区居民当中的“和事老”,在居民中威信较高,自身也愿意为社区建设出力。其中大多为原先工作单位的骨干,既熟悉小区居民情况,又通过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培训,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民事协调能力。“和事老”在调解时能析理说法、依法服人,再加上灵活便捷的调解方式,“常在小区走一走、常到楼道看一看、常进家庭听一听、看到陋习说一说、碰到纠纷劝一劝、遇到困难帮一帮”,调处纠纷不需当事人提出申请,也不拘泥于程序、形式和地点,一经发现,主动介入,当场调解,虽然调解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于居民能起到良好的约束作用。
“和事老”调解机制还有一个明显的作用就是帮助宣传解释政策,促进政府和居民的沟通。基层干部给居民讲解政策要求时,都会请“和事老”一道上门,通过他们宣传政策法规、解疑释惑,事半功倍。令人信服的事实证明,“和事老”调解机制已成为预防矛盾、快速调处纠纷、沟通信息的一支“草根”力量,对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基层稳定和谐起到重要作用。
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国家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时,这个国家就进入了矛盾凸显期。中国目前已进入这样一个时期,在社会转型、利益调整的大背景下,矛盾纠纷多发。今天我们又在构建和谐社会,这不仅意味着除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促进共同富裕,而且也要反映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上。杭州下城区创造的“和事老”模式,东风化雨,润物无声,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