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爱国拥军促进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召开
发表时间: 2024-09-06来源:陕西

       【和谐中国网】陕西讯  9月6日,陕西省爱国拥军促进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召开。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书记、厅长高涛出席并为大会揭牌。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相关领导出席大会。省爱促会筹备组代表、陕西容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王友民主持会议。

       高涛指出,陕西省爱国拥军促进会的成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举措,是落实省委双拥工作“四个走在前列”要求的实际行动,是引领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爱国拥军活动的具体实践,是助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有益尝试,展现了各部门各单位和全社会对新时代双拥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坚持融合发展、统筹各方资源服务强国强军的创新和担当。

       高涛强调,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决策部署,在构建陕西省行政机构、服务体系、社会力量“三驾马车”同向发力、齐头并进的工作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

       要善于团结、形成合力。发挥爱促会的组织优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不断增强爱促会的吸引力、影响力、号召力,建成对党忠心、富有爱心、工作真心的综合型双拥工作队伍,不断加强省域之间、地域之间、会员之间的学习交流,促进陕西省双拥工作水平提升。

       要勇于创新、形成特色。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探索好、掌握好、运用好新时期双拥工作内在规律,用创新的思维、过硬的作风、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开展工作,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多元化爱国拥军活动,不断优化提升活动质量,激发全民爱国爱军热情。

       要健全制度、规范运转。增强法治思维,严格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爱促会《章程》,依法建会、依法办会、依法办事、阳光运作,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内提爱促会工作法治化水平,外树爱促会工作深、实、细、准、效工作形象,不断适应新时代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爱国拥军促进会有关章程和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和监事。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原一级巡视员巨小弟当选为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并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

       第一届省爱促会理事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双拥工作“四个走在前列”“四个必须”的要求,助力谱写陕西发展新篇章,争做西部示范,把“陕西双拥运动发祥地”这块金字招牌擦得更亮,促进全省社会化拥军工作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爱国拥军促进会,是由省内热心陕西省双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及有志于该工作研究的专家学者,大力支持该工作的已退出现职的有关领导自愿共同发起的全省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由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主管,在陕西省民政厅登记注册。促进会旨在有效统筹陕西省行政机构、服务体系、社会力量“三驾马车”同向发力、齐头并进,引领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爱国拥军活动,更好助推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处(室)、各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及陕西省爱国拥军促进会成员共10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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