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改善环境质量,阿克苏地区环保局提出必须严把“七道关”,杜绝新污染源产生。
把好环境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杜绝投资和招商的盲目性。
把好项目审批关。在新引进项目的环评、选址和环境治理措施等审批中,强化审批责任制,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谁审批谁负责。
把住前移环评关。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众环境知情权。对居住区附近的餐饮、娱乐场所和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项目,在进入环评程序前开展公众调查,实行听证制,确保公众参与相关决策。
严把环评文件质量关。在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布环评单位资质、从事环评和承揽业务的范围,便于建设单位自主选择环评单位。
严把项目“三同时”检查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所有新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做到“三到位”,即项目开工时环保设施建设图纸到位、环保措施和资金到位、环境监理到位。
严把项目验收关。未经环保验收的项目不得投入运行。对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企业进行严厉查处。
严把污染物排放总量关。严格控制新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做到节能降耗、增产减污。(杨涛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