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首家金融法庭在大荔成立
发表时间: 2018-03-25来源:
 
 
  3月23日,陕西省首个金融法庭揭牌仪式在大荔县人民法院成立。
  据了解,大荔法院金融法庭职责主要有5项。一是审理大荔县法院管辖的以各金融机构为当事人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保险合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运用各类查控系统查明借款人和保证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及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保证权利人实现权力。二是负责各类涉金融机构案件的执行工作,充分运用搜查、查封、冻结、扣划、扣押、拍卖、变卖等法律手段,实现金融机构债权,运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平台,加大对失信借款人、保证人的信用惩戒力度,营造打击老赖、防范金融风险的高压态势。三是探索金融案件专项审判机制,实行简案快审、依法快捷审理涉金融案件。四是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联络沟通,及时总结汇总审判过程中发现的涉及金融业务管理方面的疏漏和违规情况,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反馈给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帮助金融机构建制堵漏,规范管理,增强自我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此类纠纷的发生。五是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金融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邀请金融机构、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到庭旁听,以案释法,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借款、按时还贷的自觉性。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大荔县涉金融类纠纷案件增多,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大荔县在全省法院率先成立金融法庭。旨在进一步提升金融审判执行的专业化水平,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改革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县域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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