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济宁百货总公司职工代表专程向省法院赔偿办法官送来锦旗和感谢信,称赞他们“心系职工,秉公执法”,同时递交了撤回国家赔偿确认申请书,至此,一起历时多年的国家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2003年,因济宁百货总公司未能主动偿还生效判决确定的债务,济宁某区法院将该商场公开拍卖,该商场职工120余人因没有了生活来源多次上访。今年夏天,案件几经周折后申诉到省法院赔偿办,主任唐明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主审法法官刘文志不顾自己摔伤的腿刚刚做过手术,冒着酷暑两次到济宁实地调查,合议庭认为国家赔偿是老百姓权利救济的最后一一道法律程序,简单地确认执行违法或不违法都不能真正化解争议,司法权威要维护,善意买受人的合法利益要保护,申诉人人的基本生存条件也要实现。经多方调解,申诉人百余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得到落实,与某区法院达成和解。肖春燕 王颖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