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青少年的未来不应被网络所透支
发表时间: 2010-03-10来源:

——代表委员关注互联网与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个资深网游玩家的自白

    在绿色网络联盟组织的一次活动中,记者结识了一个叫张旭昭的女孩。曾经沉迷网游的她,如今作为一名志愿者,加入到拯救网瘾青少年的行列。她向记者讲述了青少年沉迷网游的原因:

    首先,对青少年来说,网游可能是一种省钱的娱乐方式;其次,网游是玩家心灵寄托的方式,虽然网络是虚拟的,但每个人是真实的存在,可以互相聊天、安慰、帮助;再其次,是成就感,现实中的人生不可能推倒重来,但在网游中可以做到;最后,就是一些网游公司蓄意让人沉迷,譬如游戏中纵容玩家宣传色情网站,故意让玩家之间PK以拉住玩家,鼓励玩家花钱买游戏道具。

    互联网作为青少年学习、生活、娱乐、认识社会、参与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正在根本性地改变着青少年的生活方式、行为模式、思维方式,但互联网对青少年成长产生积极影响的同时,其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今年两会上,如何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健康上网,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

    网络色情暴力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青少年是网络的主要使用者。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09年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3.84亿人,其中青少年网民占61.5%。青少年上网人数多,但他们都从网上获得了什么呢?谈到这一点,代表委员们感到忧心忡忡。

    过去一年,国家7部门集中整治网上低俗内容,关闭或屏蔽了淫秽色情网站1.5万余个。今年1月5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公布了最新一批19家存在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网站,其中包括很多知名网站。

    “这么多知名网站都存在低俗内容,真不知我们的孩子在网上还能看什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郗杰英向记者提供了一项网上调查结果:48.3%的青少年接触过黄色网站,43.4%的青少年收到过含有暴力、色情、教唆、引诱等内容的电子邮件或电子贺卡。

    “由于人在不同的生理阶段会有不同的生理反应,网上那些色情暴力信息对成年人不是很可怕,但对未成年人却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全国政协委员、中日友好医院院长许树强说,根据公安部公布的数据,在青少年犯罪中,有80%是受网络不良信息诱惑的。

    “对网络环境的治理不能仅靠政府运动性的打击,需要建立一个长效机制。”对于整治工作,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达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雪峰有自己的看法。他呼吁政府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对互联网信息传播的积极干预,打击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净化网络环境。同时他还建议,完善法律法规,建立青少年网络保护的法律体系,明确有关问题的主管部门和相关权责,补充网络犯罪罪名,加大对网络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还给青少年纯净的网络空间,政府应该更有作为,不少代表委员都表达了这样的愿望。

    网络沉迷妨碍青少年身体健康和性格发展

    对于青少年沉迷网络所带来的危害,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航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吴仁彪最近又有了一个直观认识。

    在来北京开两会前几天,学校里一个大三学生出走了。这个学生在留给同学和老师的信中说:“离开学校,我将有更多时间上网打游戏。你们不用担心我,我打游戏赚的钱,还可以用五六年。”对于这个学生的出走理由,吴仁彪感到很痛心。据他了解,那些学习成绩落后或心理出现障碍的学生,往往都沉迷网络。

    去年11月,全国青联组织部分青联委员到广州实地调研,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董事长任洪斌作为调研组的成员,参加了与网瘾青少年的座谈。“沉迷网络,让这些青少年远离现实,不仅有害于他们正在发育生长的身体,更对他们性格的完善、心理的健康、情商的提高产生消极作用。”任洪斌说。

    “给青少年现实中的快乐,是防止网络沉迷的良方。把青少年的兴趣吸引到现实生活中,让他们用更多的体验和实践来度过宝贵的成长期。”任洪斌建议,教育部门应推动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的制度化、常态化,同时引导青少年更多地关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而不是人与机器的交往。

    而彭雪峰则建议从加强政府引导和行业自律入手,通过设定科学有效的网络产品技术标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网络沉迷。他建议,对于网络游戏等行业,在标准制定、市场准入等环节应充分考虑青少年身心特点,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出台强制标准,从网游使用对象年龄、游戏升级和总时间长度控制、游戏道具价格限制等方面,规范网络游戏的设计和生产,减少青少年网络沉迷或受到网络伤害的可能性。

    极端社会现象的网络放大效应危及青少年心理

    虚拟的网络,成为现实社会的一面镜子,既放大了真善美,也放大了假恶丑。“灭门案”、“躲猫猫”……这些在高速发展变革的社会进程中出现的极端社会现象,在网络上被不断放大。

    “对于这些现象,成年人一般都能用比较稳定的心态去对待。而对于青少年,如果缺乏正确的引导,就容易产生极端性的模仿和表达。”全国政协委员、山西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主任梁丽萍对此感到十分担忧。

    社会观察是青少年思想意识形成的重要渠道,“媒体、社会组织和教育部门要注意帮助青少年客观分析社会现象特别是极端社会现象,更深刻、更理性地认识社会现象,防止极端心态形成。”梁丽萍说。

    梁丽萍认为,目前迫切需要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素养教育。“要把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在中小学开设网络素养课程。”网络素养教育应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使用网络的知识和技能;二是对网络信息进行理解、分析和评价的辩证思维能力;三是网络沟通交往中的法理与伦理道德修养。

    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副总工程师胡伟武建议,将学校的信息技术课改为媒介素养课,并作为必修课,“一个信息化的时代,特别需要有一种媒介素养的教育”。郗杰英则建议有关部门组织专家队伍,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围绕未成年人应当掌握的互联网知识技能、辩证思维能力和网络规范及道德修养等内容,开发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材,给他们提供正确认识网络及网络信息、合理使用互联网的方法。(记者 翟帆)

责任编辑:和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