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 刘欢 牛琪 王建华)中国26日正式对外宣布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决定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5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决定,这将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国内统计、监测、考核办法。会议还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和行动。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今年9月出席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时曾表示,争取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有“显著下降”。
分析人士指出,中国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召开前夕提出“清晰的量化目标”,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将对大会的预期结果产生不可低估的积极影响。
“中国提出清晰量化指标,已远远超出了‘巴厘路线图’对发展中国家的要求,显示了中国力促哥本哈根大会取得成功的认真态度,以及为人类应对气候变化所做的重大承诺。”知名气候变化问题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潘家华说。
潘家华认为,中国政府之所以直到现在才公布减排量化指标,并不是在跟国际社会讲条件,而是中国确实处在较低发展阶段,需要对具体的碳排放量做出充分、深入的分析论证。
“发达国家在中国当前的发展阶段是不可能有这样的减排强度的。”他说。
中国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面临着巨大压力和特殊困难。
中国社科院的国际关系学者陶文钊也表示,中国政府根据本国国情采取了切实可行的自主行动,首次对二氧化碳提出量化的减排目标,“是用实际行动展现了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的风范”。
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将于12月7日至18日召开,会议旨在为《京都议定书》2012年第一承诺期到期后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达成一份新协议。
尽管哥本哈根大会召开在即,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减排目标、资金和技术支持等关键问题上仍然分歧严重。
温家宝总理届时将出席《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5次缔约方会议。中国一直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中国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国际谈判和国际政策处处长李高周二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将努力使大会取得成功,而不是无果而终,或者仅有一个所谓的政治宣言。
陶文钊表示,中国提出的量化指标是切实可行的,它把经济社会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显然是十分现实的、深思熟虑的举动。
“中国碳减排量化指标的提出,将对有关各方的减排态度、对哥本哈根大会取得成功产生重要的积极的影响。”他说。
2007年,中国曾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这是中国第一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性文件,也是发展中国家在该领域的第一份国家方案。方案明确了到2010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8月表决通过了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这是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首次专门就应对气候变化这一全球性重大问题作出决议。
据中国国家发改委的数据,截至今年上半年,中国单位GDP能耗在2005年基础上累计降低了13%,“十一五”规划(2006年至2010年)中的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约束性指标有望实现,这相当于中国在5年内至少减排15亿吨二氧化碳。
中国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于庆泰说:“中国5年减排15亿吨以上的二氧化碳,这个规模与任何国家相比都毫不逊色。”
他说,当前大气中累计的温室气体有80%源自发达国家排放,中国的排放只占20%里的一部分。同时,当前中国的人均排放量只是发达国家的1/3、1/4甚至1/5,中国不可能接受中国人只享有发达国家1/3、1/4甚至1/5权利的想法。
不过,于庆泰也表示:“中国将与国际社会一道为推动哥本哈根会议取得成功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
美国总统奥巴马本月访华期间发表的《中美联合声明》指出,双方决心根据各自国情采取重要减缓行动,并认识到两国在促成加强世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的可持续成果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双方致力于在哥本哈根会议达成最终的法律协议。
美国白宫官员25日透露,美国将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承诺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17%。
美国是最后一个公布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主要工业化国家,17%的目标也比普遍拟定的20%的目标低了3个百分点,而且这还需参议院通过。另据专家推算,美国提出的减排目标仅相当于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了4%,与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要求相距甚远。
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上的协商同样没有停滞。今年10月,中国与印度签署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协定,双方将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的伙伴关系,加强在减缓、适应和能力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今年9月曾表示:“那些仍然对中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持怀疑态度的人士需要改变看法了,中国已认识到气候变化的影响和需要为此采取行动。”
根据“巴厘路线图”,发展中国家“发展优先”,没有被规定具体减排目标的义务。潘家华指出,此次中国自愿提出的减排量化指标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必尽义务,但为了不失信于国际社会,中国一定会竭力争取按时完成它。
中国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说:“虽然实现上述行动目标特别是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需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但是中国实现上述目标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