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15日电 (赵英梓)日前,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重点阐明了学习型城市建设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全社会价值共识
全面系统、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人们不断加深理解认同,成为精神追求和自觉行动。率先抓好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地方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目标考核。深化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把核心价值观纳入国民教育总体规划,贯穿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各领域,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不断巩固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积极发挥城市各类新闻媒体作用,生动形象地宣传阐释核心价值观,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积极开展各类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学雷锋志愿服务、公益广告宣传以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等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形成弘扬核心价值理念的生活情境和社会氛围。
(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各类教育融合开放
通过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有效衔接,有效发挥学校教育在全民终身学习中的基础作用。在基础教育阶段加强学生终身学习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发挥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发挥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在提高社会成员素质以及满足终身学习需求中的核心和骨干作用。引导和支持各类学校向社会开放学习资源,与社区融合。
(三)加强企事业单位职工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能力素质
建立完善现代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制度,全面加强人力资源开发。鼓励支持行业企业在职工教育培训中发挥主渠道作用,将职工教育培训纳入行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支持企业内设教育培训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在职工教育培训中的服务功能。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职业培训,促进社会化培训健康发展。加大对农民工、失业者、低技能者、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职业培训的扶持。
(四)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总结推广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成果,发挥社区教育示范区辐射作用,建立健全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协调发展机制。培育多元社区教育主体,支持社区居民自主学习、自我教育,进一步激发城乡社区教育活力。建立社区教育联席会议、社区教育理事会等制度,完善社区教育多元参与协商、合作机制,提高社区治理能力,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加快推进面向“三农”的公民教育、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社会文化生活教育。积极开展农民工教育培训,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
(五)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增进社会组织活力
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增强社会组织的学习能力,充分发挥学习对组织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强对学习型组织建设的引导支持,分类研究制订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建设标准,依托社会第三方建立各类学习型组织评价机制,培育积极向上的组织文化,增强各类组织的凝聚力和创新力。鼓励发展民间学习共同体。
(六)统筹开发社会学习资源,促进学习资源开放共享
统筹区域内各类学习资源,推进学习资源的社会化。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促进各部门、各系统的学习资源开放共享。进一步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社会教育功能,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各类公共设施面向社会免费开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向市民开放学习场所和设施,为市民终身学习提供便利。积极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以及网络媒体等各类传播媒体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服务。
(七)有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展学习时空
将促进全民终身学习纳入城市信息化建设,建立互联网、移动电话、数字电视、卫星等多网合一、优势互补的远程学习网络、服务平台和学习资源库,拓展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强终身学习网站、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等公共学习服务平台建设,办好开放大学,加强对农村、边远地区现代远程教育的服务与支持,缩小数字鸿沟。降低在线学习成本,优化数字学习环境,加强学习质量保障,满足广大学习者的个性化学习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