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福州市委在调研中发现,农村“三资”管理混乱的主要原因是“四不”:乡镇经管机构设置不到位,配备人员人、事分离;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工作认识不明确;财会工作队伍不稳定,业务水平低。
为此,民进福州市委建议:强化业务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大对农村“三资”的审计监督。重点审计村组集体财务收支的合理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农民负担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以及集体资产、资源出售、承包、转让的合法性。把好村集体收入支出票据审核关、管好村集体资金;加强对基层干部和财会人员财经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法制观念。要把“三资”管理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和廉政考核内容之一,从机制上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严肃处理违反“三资”管理制度的党员、干部;全面实行村财委托代理工作,严格实行非生产性开支限额制,规范“四荒”、水面、林地等开发利用,村组集体大型工程建设要实行招投标管理,积极推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有效实现形式,实现集体资产的增值保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