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公示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推荐资质中学名单,并公布实施细则,提出有“不孝敬父母”等4种行为的考生不得被推荐。本报昨日予以报道。此事引起广泛关注和热议。昨日,本报记者连线北京大学湖北招生组负责人朱怀球。他表示,此举旨在为人才选拔建立良好导向,全社会都可对考生进行监督。
实施细则11日晚公布,昨日引发热议。其中不乏质疑者,认为标准难量化,会流于形式。曾任中学校长的白光宪说:“北大的要求是做人的基本原则。一个连生养他的父母都不孝敬的人还会报效国家?”中南民族大学教授余序洲说:“哪个为人父母的会在关乎孩子前途的问题上唱反调?肯定都是会说孩子孝顺的。”
对此,朱怀球昨日表示,北大在自主招生中明确与“孝敬父母”等道德品质挂钩,是希望能为人才的选拔建立良好导向。考生的道德品质如何,全社会都可以进行监督。公示期内,熟悉考生情况的师生可以对其行为进行公开评判。
据了解,北大2009年在自主招生中首次考虑把“孝敬父母”与录取挂钩时,曾被专家组以“孝敬父母,人人都应该做到;对于有志于报考北大的学生更是如此”为由否定。“孝敬父母”也被改成了“心系天下”。
记者了解到,推荐生是否孝敬父母,首先需要由负责推荐的中学进行界定。按照北大要求,获得推荐资质的中学要公开推荐办法和遴选程序等细则,并接受社会监督,且校长在推荐时应避免使用定性描述。面试前,北大也会对推荐生进行公示。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会被列入省级招考办“黑名单”。
“一个合格的学生,应该对自己、对家长负责。”朱怀球说,“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如何,在北大组织的面试环节中也会得到体现。毕竟面试不仅仅是对考生知识的考查,而是对其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记者 朱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