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规》对提高法官道德修养的启示
发表时间: 2014-04-24来源:

《弟子规》对提高法官道德修养的启示
尤爱民: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

     习总书记曾经谈到:“要通过研读优秀传统文化书籍,吸收前人在修身处事、治国理政等方面的智慧和经验,养浩然之气,塑高尚人格,不断提高人文素质和精神境界”。中华民族的文化创造,经过五千年的历史演进和积累,已形成一条波澜壮阔、起伏跌宕的文化长河。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是人类文明的思想火炬,是社会进步的动力源泉,从这个角度说,任何人都要受到传统文化的浸染和熏陶,尤其是在今天信仰缺失,道德危机笼罩心灵的时候,古老的《弟子规》所展示的孝道,诚信,谦逊,严于律己等精神,在现实的生活中弥足珍贵,完全可以作为指引我们行为的道德圣经。
  《弟子规》原文《训蒙文》,原作者李毓秀是清朝康熙年间的秀才。以《论语 》“学而篇”中“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为中心,分为五个部分,详细列述弟子在家、在外、待人接物、为人处世与学习上应当恪守的守则规范。后来清朝贾存仁修订改编《训蒙文》,并改名《弟子规》,是启蒙养正,教育后辈敦伦尽份防邪存诚,养成忠厚家风,教育孺子的最佳读物。《弟子规》共360句,诸如“首孝悌,次谨信”类简单而又意蕴深远的文字比比皆是,可谓字字珠玑,光彩夺目,至今读来,仍值得我们品味深思,对于人们正心修身、养性育德有着不可思议的潜移默化的力量,尤其是在当前全民加强道德建设的新形势下,对于我们法官提高个人道德修养具有诸多启示。

  一、启示法官在家里要孝顺父母,在工作中要亲民爱民
  “入则孝”,即在家里要恪守孝道。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儒家思想的起点,是传统伦理思想的核心。“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 父母呼唤,应及时应答,不要拖延迟缓;父母交代的事情,要立刻动身去做,不可拖延或推辞偷懒。“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父母喜爱我们的时候,孝顺不是困难的事情;父母不喜欢我们或管教过于严厉的时候,孝顺父母才是难能可贵。一个人能够孝顺,他就有一颗善良仁慈的心,“仁者爱人”,有了这份仁心,就可以利益许许多多的人。“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於君”,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只有懂得了孝道,在家孝敬父母才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学会了尊重父母、兄弟,处理好了家人的关系才会在法院里尊重领导、同事,与他们和睦相处,才会心平气和、和颜悦色的对待当事人,“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在当事人有不当的行为时,才能保持热情友好、耐心倾听、平等对待的平和态度,及时劝诫制止,防止事态向更严重的方向发展。

  二、启示法官出外要与人和睦相处,以恭敬之心平等善待每位当事人
  “出则悌”,即出门在外,在社会上与人相处,要能够向在家里一样孝顺恭敬长辈,友爱尊敬兄长,善待爱护弟妹,这样才能与人和睦相处。“兄道友,弟道恭, 兄弟睦,孝在中”,兄长要友爱弟妹,弟妹要恭敬兄长;兄弟姊妹能和睦相处,父母欢喜,孝道就在其中了。“事诸父,如事父,事诸兄,如事兄”,对待别人的父辈,要如同对待自己的父亲一般孝顺恭敬;对待别人的兄长,如同对待自己的兄长一样友爱尊敬。我们是人民的法官,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把对父母的爱扩大到对人民的爱,必然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一个不忍心损伤自己父母利益的人,怎么能够损伤人民的利益呢?这样我们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到不偏不倚,平等对待当事人,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启示法官待人接物要谨言慎行,讲求信用
  “谨”,即待人接物要谨言慎行,注意形象。“冠必正,纽必结,袜与履,俱紧切”,穿戴仪容要端庄,衣服纽扣要扣好;袜子和鞋子穿平整,鞋带应系紧。“事勿忙,忙多错,勿畏难,勿轻略”,做事不要慌慌张张,忙中容易出错;不要畏惧困难,不可草率行事。简单的小事,常常能反应一个人的精神风貌,作为法官,我们是公平正义的象征、人民群众的守护者,更应该注重自身形象,衣冠整洁,仪表端庄,谨言慎行。“斗闹场,绝勿近,邪僻事,绝勿问”,法官要远离不良场所,摒弃不良嗜好,做到洁身自好,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官。在面对灯红酒绿的诱惑时,法官要自觉加强定力修养,牢记“警戒线”,筑牢“防守线”,远离“高压线”。
  “信”,即待人接物要讲求信用,做到言而有信,人无信则不立。“凡出言,信为先,诈与妄,奚可焉”,开口说话,诚信为先;欺骗和胡言乱语,都是不可以的。“见未真,勿轻言,知未的,勿轻传”,没有得知真相之前,不要轻易发表意见;不知道真相的传言,不可轻信而再次传播,以免造成不良后果。这就要求法官在工作和生活中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在审判工作中,法官说话一定要讲究诚信,务必做到求真务实,事实就是。“事非宜,勿轻诺,苟轻诺,进退错”,对于当事人不合理的要求,不要轻易答应,如果轻易答应,就会使自己进退两难。人民法官要做到公正廉洁,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公正地处理每一起案件,切实守住公平正义这一底线;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杜绝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行为。

  四、启示法官为人处世要博爱大众、亲近品德高尚的仁者
  “泛爱众”,即为人处世要有一个博爱的心,平等友爱的对待每一个身边的朋友、邻居、同事甚至路人。“凡是人,皆须爱,天同覆,地同载”,凡是人类,皆须相亲相爱;因为同顶一片天,同住地球上。“己有能,勿自私,人所能,勿轻訾”,自己有能力,不要自私自利,要帮助别人;他人有能力,不要嫉妒,应当欣赏学习。法官在工作中要善待人民群众,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办,为人民办实事,要从平时生活和工作中的点点滴滴做起,要用心去对待我们身边的人,爱身边的人要像爱自己一样,做事的初心都是为了爱护别人、帮助别人、帮助社会,没有一毫是为了自己。
  “亲仁”,即为人处世要亲近品德高尚的仁者,把他作为自己的老师,提高道德修养,见贤思齐,知非改过。“同是人,类不齐,流俗众,仁者稀”,同样是人,善恶正邪,心智高低,良莠不齐;流于世俗的人众多,仁义博爱的人稀少。“能亲仁,无限好,德日进,过日少”,能够亲近有仁德的人,向他学习,是无限好的事情;他会使我们的德行与日俱增,过错逐日减少。人民法官要亲近仁者,做一个仁义博爱的人,要时刻想着便民、利民、亲民、爱民、为民,设身处地为老百姓着想,成为百姓的贴心人;要满怀一颗亲民、为民的赤诚之心,为一方百姓的幸福、和谐保驾护航,更好地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不亲仁,无限害,小人进,百事坏”,不肯亲近仁义君子,就会有无穷的祸害;奸邪小人就会趁虚而入,影响我们,导致整个人生的失败。法官在思想上要“原其初心、观其末路”,即要不断的回顾我们当初的理想,一直到人生的尽头都不要改弦易辙,不要在物欲横流的滚滚红尘经受不住诱惑,最终失去自我。多少倒下的官员,在狱中反省的时候,都痛恨自己辜负了党的教育、人民的重托,也背离了自己当初的志向。

  五、启示法官要终生学习,做一个学习型法官
  “余力学文”,即只是身体力行,就要读书学习,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不学习就会落伍,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提高自身修养,有所进步。“不力行,但学文,长浮华,成何人”,不能身体力行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纵有知识,也只是增长自己华而不实的习气,变成一个不切实际的人。“但力行,不学文,任己见,昧理真”,只是身体力行,不肯读书学习,就容易依着自己的偏见做事,也会看不到真理。人民法官首先要做一个学习型法官,向仁者学习,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官,应当树立起在每一个案件中体现公平正义,真正实现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的高尚志向,并懂得远离喧嚣和浮躁,懂得学习他人的优点和长处,反思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工作,在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的同时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
  总之《弟子规》对当今法官提高自我道德修养具有极大的启示意义,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注重道德修养建设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特征,现在是一个人才辈出、大有作为的时代,党和国家需要法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好法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成为中流砥柱。在这样一个时代,一定要把握好机遇,不辜负时代的期望。“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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