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过配套改革3年实施方案 确定六方面任务
发表时间: 2009-06-30来源:
 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29日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实施方案》的议题,提出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社会领域改革等六大方面取得新突破、新进展。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实施方案》明确从今年起到2011年的主要改革内容和任务,一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率先建成公共服务型政府;二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是积极推进社会领域改革,加快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四是完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国家创新性城市;五是加强深港紧密合作,提高区域合作水平;六是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加大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

    深圳市还提出本年的九项改革重点,全面推动和启动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方案,加快设立坪山新区,深化功能区管理区改革;在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开展探索整合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站行政资源,创新基层管理体制的试点。拟定专项方案,向国家申报争取将经济特区范围延伸至深圳全市,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研究出台产业用地出让政策,平稳推出创业版,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快推进深圳大学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实施深圳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加快深港紧密合作和深港一体化进程。

    此次会议还指出,《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深圳市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的具体行动,全面推进实质性的改革,务求实效。 (陈文 王艳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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