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心里越来越有底 我国着力推进社会救助事业
发表时间: 2010-01-09来源:
 

    1月6日,一位民政工作人员为84岁的低保老人王小兰铺新棉被。1月6日,郑州郊外气温近零下10摄氏度,郑州二七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将棉衣、棉被和食品,送到辖区内的侯寨乡樱桃沟村低保户家中。新华社记者 王颂摄 

    新华网北京1月8日电  题:困难群众心里越来越有底——我国着力推进社会救助事业

    新华社记者卫敏丽 余晓洁

    这是湖南长沙开福区一个普通的城市低保家庭。丈夫左伟明由于精神衰弱没有工作,妻子仙花原先在一家运输公司做漆工,2002年,4000元“买断金”宣告她正式失业。

    “那是最难的一段日子。”仙花说,揭不开锅时她卖过塑料袋,100个塑料袋赚4角钱。“现在政府政策好,每月发570块钱低保,社区还帮我找了份工作,我们的日子有盼头了。”仙花高兴地说。

    在刚刚过去的2009年,国家惠及民生的政策措施大幅增加,社会救助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较好的保障。

  农村五保供养初步实现应保尽保

    记者从民政部社会救助司了解到,2009年,全国各地大力推进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建设,14个省份相继出台了省级政府规章,绝大多数市、县政府出台了具体的五保供养政策,从中央到县(市),上下协调配套的五保供养法规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并逐步得到有效落实。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负责人介绍,截至2009年底,全国农村五保供养人数达到556万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全国农村五保平均供养标准集中供养年人均2500多元,分散供养为1800多元。

    在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各地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的投入,努力提高集中供养能力和水平。

    2009年,民政部安排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亿元用于“霞光计划”,支持全国575所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截至2009年第三季度,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中在机构集中供养的有159.2万人,其中老年人140.3万人。 
 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

    谈到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这位负责人表示,2009年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农村贫困人口逐步纳入保障范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巩固了“应保尽保”成果,“分类施保”措施普遍推行,城市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保障。

    相关数据显示,2009年,各地继续推进农村低保的应保尽保,达到4700万人,月人均补助达到60元。城市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达到2340万人,月人均补助达到160元。

    “近年来,我国城乡低保人数逐年增加,这说明我们的救助标准在提高,救助门槛在逐步降低,越来越多的城乡贫困人口可以共享社会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这位负责人说。

    随着资金投入的增加,我国城市低保救助水平继续稳步提高。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与临时物价补助联动机制正在探索建立,北京、天津、浙江、江苏、安徽、海南等省份已经以省级政府名义出台了相应文件。

    与此同时,各地稳步推进临时救助制度建设。北京、天津、黑龙江、浙江等地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一些因就医、突发事件等造成的临时性困难的贫困人口和医疗救助为城乡困难群众有效缓解“看病难”

    一直以来,“看病难”问题始终困扰着城乡困难群众,一些困难家庭因为求医看病陷入更加贫困的境地。

    据介绍,目前全国已经普遍建立起了多方面、多层次的医疗救助方式:

    ——帮助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如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对贫困人口自负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北京、上海、湖北等地还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低收入老年人等给予重点照顾,对上述人员取消或降低起付线设置、提高补助金额或每月给予定额的医疗费用补助。

    ——通过优惠政策、慈善捐助等形式,对经各项医疗保障后,仍难以自负医疗费用的给予帮助。如不少地方出台了针对困难群体减免门诊挂号费、医疗检查费、住院床位费等优惠措施。一些地方还建立了“慈善医院”“爱心医院”,对包括贫困老年人在内的患病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给予较大幅度的减免。

    “目前,城乡医疗救助已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障体系,2009年全年共救助6500万人次,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民政部社会救助司负责人说。

    针对社会上普遍关心的“一站式”医疗救助模式,这位负责人表示,2009年,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大力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和医疗费即时结算的医疗救助模式,很多救助对象“随来随看,随走随结”,大大提高了医疗救助的效率和效益。低收入人口也得到了政府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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