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源潮:要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发表时间: 2009-08-27来源:
李源潮在河南农村调研学习实践活动时指出     
要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新华网郑州8月26日电(记者郭久辉)8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到河南邓州农村调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他指出,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要认真总结推广邓州农村推行“四议两公开”的经验,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使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动力、增强村级党组织凝聚力的重要举措、改进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抓手。

    2005年,河南邓州市农村首创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所有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由村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员和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提议,再由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决议,决议和实施结果都要向全体村民公开。这一工作法今年已在全河南农村推开。

    调研期间,李源潮深入邓州市乡、村,详细了解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具体做法和好处、难处,倾听党员、村民和干部的意见。并在邓州和南阳分别召开了由省、市、县、乡、村书记参加的座谈会。李源潮充分肯定邓州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进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效,认为这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创造性实践。这一创新把党的领导机制、“两委”协调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农村村民自治机制有机融合在一起,坚持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尊重了党员民主权利和村民自治权利,以严格的程序保证了民主决策和公开监督,有利于调动农村党员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

    李源潮指出,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即将全面展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目标。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的联系实际、务求实效的要求,认真总结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创新经验,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和激发农村党员和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主人翁精神,解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难题提供机制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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