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条款暗藏收益陷阱 销售人员忽略风险提示
发表时间: 2012-02-09来源:

    理财产品条款如“天书

市民向银行客户经理咨询业务。 图/顾展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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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希望银行能详细说明投资风险

  本报昨日报道了工商银行理财产品出现亏损状况,理财产品信息不对称问题引发广泛关注,不少读者纷纷反映部分结构性理财产品说明如同“天书”,其在购买产品时看得晕头转向,结果还是弄不清楚。业内认为,银行在推广理财产品专业化设计的同时,也应注意理财产品说明的清晰化。

  产品条款暗藏收益陷阱

  目前,不少银行都推出了收益率较高的结构性理财产品。然而,这类产品的复杂条款却让市民“一头雾水”。

  在人民中路的一家国有银行,记者看到,不少老年市民在此咨询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一位理财经理在滔滔不绝地介绍:“只要达到我们设定的条件,产品收益肯定有保障。”

  记者随后问一位市民,他摇摇头说:“我只听懂了一半,这些条款太复杂我看不懂,但我只能够相信银行的品牌吧。希望他们不会欺骗我。”

  记者看到,这份产品说明书显示,该产品设定与三家上市公司的股价挂钩。如果在产品设定的观察期内相关上市公司的股价都没有触及银行设定的下限,即“触发条件”,投资者则可获得潜在的最高年化10%收益。否则,收益就有可能受到影响。

  然而,记者向上述市民了解,他并不清楚该款产品设定的“触发条件”的真正含义,因此也无法理解该产品蕴含的投资收益风险,而只是单纯知道其可以获得的最高收益。因此投资者很可能会落入银行理财产品中的“收益陷阱”。

  销售人员忽略风险提示

  记者从部分银行资深理财顾问方面了解到,目前国内理财市场处于“爆发性”增长阶段。 在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理财经理往往忽略了给市民的风险提示,而单纯向市民强调潜在收益,这样会误导市民选择一些与自身资产、风险不匹配的产品,从而诱发投资风险。

  一家港资银行资深理财经理向记者表示,目前国内银行挂钩型等高风险产品的销售对象中包含了60岁到80岁这个年龄段的长者。然而,在香港这类产品的销售对象只限于20岁至60岁之间有固定收入的人群。对于60岁以上的退休人群,他们的风险承受能力与这类产品蕴含的风险程度是不匹配的。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朱亚明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销售理财产品不应该是短期获利的行为, 这种销售模式会对银行与客户都造成风险。只有高质量的产品才能留住客户。”(记者王亮)

责任编辑:和谐中国网